400-109-9776
立即注册
行业资讯
致力于将数字化平台、AI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功能融入到管理平台。
首页>行业资讯>企芯动态

发布日期: 2024-06-11     来源:本站

小编更新了近来各个国家的外贸政策和动态,希望能够对做外贸的小伙伴有所帮助。以下是整理的内容:

1.菲律宾制定进口水产品相关法规

2.泰国修订《加热液体电器工业产品法规》

3.巴西更新4项食品法规实施指南

4.澳大利亚修订《药品标签规则》

5.俄罗斯将对罐装食品、植物油等类别食品采用数字化标签

6.美国批准更新婴儿秋千和摇篮秋千安全标准(16 CFR 1223)

7.印度药品管理总局要求医疗器械遵守BIS标准

8.沙特阿拉伯禁止入境产品类别概览

9.日本拟修订多项食品标准

10.越南食品安全局加强食品及食品配料的可追溯性监测

11.韩国拟将“电子审计24”系统的应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进口食品


01、菲律宾制定进口水产品相关法规

近期,菲律宾农业部发布了2项水产品相关法规,主要内容如下:

(1)2024年4月1日,菲律宾农业部签发了2024年第14号备忘录通函,因发现数起以罐头加工等食品生产用途申请的进口农产品卫生和植物检疫许可证(SPSIC),其进口的冻吧浪鱼、鲭鱼和鲣鱼等水产品违规流入了农贸市场,菲律宾农业部因此决定暂停冻吧浪鱼、鲭鱼和鲣鱼该类用于罐头、加工和企业买家的SPSIC的签发,供罐头加工的冻鲭鱼在提供材料的基础上可以例外,其进口量应基于前一年罐头产品产量,可额外增加10%作为缓冲,同时要求所有进口鱼类以清晰易读的字体标注“仅用于罐头加工,而非出售或分销至农贸市场”,该法规将于公布后第15天生效,并将持续有效至以书面形式撤销;

(2)2024年4月23日,菲律宾农业部签发了2024年第17号备忘录通函,制定了2024年度25000吨供农贸市场销售的进口水产品配额实施指南,规定了可参与申请SPSIC的进口商条件、配额分配原则、使用期限和向菲律宾渔业与水产资源局(BFAR)提交进口报告的要求,进口商应从非IUU捕捞的合法供应商采购,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不得转让配额,该法规将立即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da.gov.ph/wp-content/uploads/2024/04/mo14_s2024.pdf

https://www.da.gov.ph/wp-content/uploads/2024/04/mo17_s2024.pdf

02、泰国修订《加热液体电器工业产品法规》

2024年5月30日,泰国发布通报,修订《加热液体电器工业产品法规》。该法规适用于以下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容量不超过10L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加热液体的电器:电水壶、电热锅和其他沸水电器、电饭煲、电锅炉。

该法规评议期截止至2024年7月29日。

03、巴西更新4项食品法规实施指南

2024年5月14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网站发布4项新版食品法规实施指南,具体分别为第3版《食品过敏原标签法规实施指南》、第2版《食品中乳糖标示法规实施指南》、第4版《食品工业中反式脂肪酸使用要求实施指南》、第2版《食品新配方注册要求实施指南》(上述指南也即是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合规指导文件,也是官方主管机构开展监管的配套文件)。

更新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加工过程可能接触天然乳胶及其衍生物、并且企业所实施的过敏原控制计划无法去除乳胶残留的食品,其标签上应注明“可能含有过敏原天然乳胶”;

(2)规定对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配方食品和满足肠内营养需要的配方食品,如果其中乳糖含量高于100mg/100g,产品标签上应标注“含有乳糖”的警示语,该警示语应紧邻配料表,不得刻意隐藏,字体应为大写粗体,最低高度2mm且不得小于配料表字体;

(3)明确食品工业中禁止使用部分氢化油脂的禁令也适用于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4)规定了部分需注册管理的食品更换新配方后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上述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gov.br/anvisa/pt-br/assuntos/noticias-anvisa/2024/anvisa-publica-novas-edicoes-de-documentos-de-perguntas-e-respostas-sobre-alimentos

04、澳大利亚修订《药品标签规则》

2024年5月31日,澳大利亚发布通报,修订《药品标签规则》。为了支持药物的安全使用,治疗商品管理局修订以下治疗商品标准的标签要求:

1.第91号治疗商品令-处方和相关药物标签标准(TGO 91);

2.第92号治疗商品令-非处方药标签标准(TGO 92)。

澳大利亚治疗商品管理局于2024年5月30日至7月11日进行公开咨询,征求对TGO 91和TGO 92的拟议变更的意见,以解决3个药品安全相关问题。

该法规评议期截止至2024年7月30日。

05、俄罗斯将对罐装食品、植物油等类别食品采用数字化标签

2024年5月31日,据俄媒milk.ru消息:俄罗斯联邦政府正式签署法规,要求自2024年9月1日起对罐装食品、植物油和油脂产品以及无酒精啤酒采用数字化标签。需要强制标示数字化标签的博阿凯产品的进口商、经销商和生产商,相关方需要在俄罗斯“诚实标签”系统中进行注册。相关要求如下:

--自2024年10月1日起,无酒精啤酒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需要对产品进行数字化标识;自2025年4月1日起,零售销售信息(包括散装销售)需要在标识系统中注册;自2026年3月1日起,需要提供因其他原因(例如自用)而退出流通的无酒精啤酒的数据;

--自2024年10月1日起,植物油和油脂产品(玻璃和塑料包装)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需要对产品进行数字化标识;其他包装类型的产品将从2025年2月1日起开始标识;自2025年11月1日起,产品退出流通的信息需要通过标识系统进行传输。

06、美国批准更新婴儿秋千和摇篮秋千安全标准(16 CFR 1223)

2024年5月30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一项直接最终规则,批准更新婴儿秋千和摇篮秋千的安全标准(16 CFR 1223)。该标准将于2024年9月14日生效。

根据新标准,每个婴儿秋千和摇篮秋千必须符合2024年2月1日批准的ASTM F2088-24《婴儿秋千和摇篮秋千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的所有适用要求。

07、印度药品管理总局要求医疗器械遵守BIS标准

2024年5月30日,据印度Livemint网报道,印度药品管理总局(DCGI)表示,医疗器械制造商和体外诊断(IVD)测试实验室需按照印度标准局(BIS)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测。

此外,考虑到印度约有6000种医疗器械用于各种医疗程序,而目前只有约1500项相关BIS标准可用,卫生与家庭福利部遂授权所有利益相关方,在没有BIS标准可依的情况下,可根据《医疗器械规章(2017)》中规定的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测,在两者皆无法满足检测需求的情况下,则依据ISO和IEC标准进行检测。

08、沙特阿拉伯禁止入境产品类别概览

一、禁止进口产品类别

沙特出口发展局官网显示,目前,沙特正在制定最新的禁止和限制进口产品清单。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沙特阿拉伯(2023年版)》中指出,沙特禁止进口商品计34类。另据世贸组织发布的贸易评论报告,根据国际公约,沙特综合考量安全、卫生和安全、道德和宗教等多重因素,规定禁止进口产品计72种。笔者综合梳理两者禁止进口产品类别,详情见下表。后续笔者将根据沙特天课税务与海关总局发布的相关信息对下表进行同步更新。

二、禁止携带产品类别

沙特天课税务与海关总局规定禁止旅客携带如下产品入境:

(1)药丸、麻醉剂和各种药物;

(2)含有不道德内容的光盘和存储设备;

(3)伪币;

(4)各种形状和类型的烟花;

(5)嚼烟;

(6)催泪剂;

(7)武器弹药;

(8)带有隐蔽拍摄功能的手表、钢笔、眼镜和无人机等设备;

(9)激光笔(注:仅允许携带一支红色激光笔且功率不超过5毫瓦);

(10)各类电击产品;

(11)雷达探测器;

(12)古鲁水果(Guru fruits);

(13)违反媒体部门规定的书籍和出版物;

(14)未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药丸、乳膏、性补剂、堕胎药、草药和乳液;

(15)肉豆蔻及其粉末;

(16)性器官、工具和装置;

(17)各种形状和类型的窃听器。

09、日本拟修订多项食品标准

2024年5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550003936号等多个通告,拟修订多项食品标准。部分具体内容包括:

(1)修订《熟化香肠标准(AgedSausages)》,新增熟化过程、原料畜肉、原料脂肪等定义;新增灌装肠衣的要求等;

(2)修订《香肠标准(Sausages)》,具体为修订不同等级产品的品质判定要求以及水分和淀粉含量的检验方法;

(3)修订《食用植物油标准》,补充15项引用标准,新增食用棕榈硬脂、食用棕榈油、食用椰子油的标示要求,修订产品折光率、酸价等指标的检验方法等;

(4)修订《辣酱油标准》,具体为修订特级产品和一般产品的品质指标要求以及盐分含量检测和计算方法等。上述修订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6月28日。

10、越南食品安全局加强食品及食品配料的可追溯性监测

2024年5月20日,越南食品安全局消息,越南中央机构间食品安全督导委员会于2024年5月17日发出第2654/CV-BCDTUATTP号公函,指示农业部门的有关机构实施以下措施:

(1)加强对国产和进口食品以及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的管制;

(2)当发生食物中毒案件时,积极主动地与卫生部门机构协调,对食品原料和食品进行追溯;

(3)加强对国内食品原料、动植物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检查、检查和监督,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口和严惩处;

(4)加强对国内及进口食品原料及动植物衍生食品制造商及贸易商有关食物中毒风险及食物中毒预防的宣传及宣传;引导消费者做出安全的食品选择和使用。

更多详情参见:https://vfa.gov.vn/chi-dao-dieu-hanh/tang-cuong-kiem-soat-va-truy-xuat-nguon-goc-nguyen-lieu-thuc-pham-thuc-pham.html

11、韩国拟将“电子审计24”系统的应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进口食品

2024年5月20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公告,自即日起将“电子审计24(SAFE-i24)”系统的应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进口食品,目前该系统仅适用于食品添加剂、农畜牧产品和水产品。该系统可对危害发生可能性低、多次进口的食品进行自动检查和申报受理,具体申报流程如下:当食品进口商提交进口报关单时,系统会自动审核首次进口检验历史、禁用成分使用情况、不合格历史等约270项,如果结果合格,则自动通过并签发进口报关证书。如果因电子检查而不符合资格,进口食品检查员将执行重新验证程序。

自动申报受理的对象条件:

(1)是非首次进口的采用文件检查的进口食品;

(2)不需要追加现场、精密、随机抽样检查的;

(3)电子审查结果合适的。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fds.go.kr/brd/m_99/view.do?seq=48281&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